因工作需要,經(jīng)批準,南京市鼓樓區(qū)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4人,其中合同制法警2人、文員2人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崗位
本次招聘的單位、崗位、數(shù)量、資格條件和相關信息,在鼓樓人社微信公眾號、鼓樓法院微信公眾號、南京市鼓樓區(qū)人民法院網(wǎng)站(http://www.njglfy.gov.cn/)上發(fā)布。
二、招聘對象及條件
1.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. 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;
3. 身體健康,適應崗位需要;
4. 具備良好的溝通協(xié)調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,有一定文字能力,思路清晰、邏輯性強;
5. 辦事具有較強的原則性,具備細致、耐心、踏實、穩(wěn)重的職業(yè)作風。
各崗位具體要求詳見《崗位信息表》。
三、不得報名情形
1、現(xiàn)役軍人、普通高校在讀學生;
2、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,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、游行、示威等活動的;組織或參加非法組織的;參與或者支持色情、吸毒、賭博、迷信等活動的;
3、曾受過刑事處罰(包括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)、治安處罰或信用懲戒的;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;
4、曾受到開除公職、軍籍、黨籍、團籍、學籍等處分或曾被解聘、開除、辭退的;
5、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親屬中有被判處刑罰的;
6、直系親屬在本院工作的;
7、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。
四、報考流程
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擇優(yōu)的原則,采取審核資料、筆試、體能(技能)測試、面試、政審、體檢等方式相結合。
(一)報名
1.報名時間
2024年1月9日-1月10日(工作日9:00-11:30,13:00-17:00)
2.報名材料
本人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、相關資格證書(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攜帶原件及復印件)、報名信息表(自行下載填寫,詳見附件二)、兩寸免冠照片1張。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供信息和材料,弄虛作假者,一經(jīng)查實,取消報考資格。
3.咨詢電話:025-83701368
報名地址:南京市鼓樓區(qū)虎踞關8-9號一樓
4.報名結束后由南京市鼓樓區(qū)人民法院對報名人員負責進行審核資料、筆試、體能(技能)測試、面試、政審、體檢、公示等。
咨詢電話:025-86631407
(二)筆試
筆試為百分制閉卷考試,占綜合成績50%。著重時政、公共基礎、綜合能力等知識,不指定考試教材。筆試成績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(shù)線為60分,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(huán)節(jié)。
筆試時間、地點由南京市鼓樓區(qū)人民法院短信通知,憑身份證、短信通知、現(xiàn)場確認身份信息簽名后,方可進入考場。筆試成績在南京市鼓樓區(qū)人民法院網(wǎng)站、微信公眾號公示。
(三)體能(技能)測試
1、合同制法警體能測試,體能測試在面試前進行。按照與崗位招聘人數(shù)5∶1的比例,根據(jù)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選。達不到5:1比例的,按照實際合格人數(shù)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選。體能測試參照《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(暫行)》等文件進行,測試項目包括:10米×4往返跑、俯臥撐、仰臥起坐等。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。
2、文員技能測試,技能測試在面試前進行。按照與崗位招聘人數(shù)5∶1的比例,根據(jù)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技能測試人選。達不到5:1比例的,按照實際合格人數(shù)確定參加技能測試人選。技能測試為計算機文字速錄考試,速錄方式不限(需要專業(yè)速錄工具的請自備),速錄考試的形式為聽打,聽打一段錄音,時長為10分鐘,語速為100字/分鐘,根據(jù)記錄速度和準確率評分。技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。
(四)面試
入圍面試的人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、與崗位招聘人數(shù)5:1的比例確定。面試采用百分制結構化面試,占綜合成績50%。為確保用人質量,面試成績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(shù)線為60分,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(huán)節(jié)。
面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面試及綜合成績在南京市鼓樓區(qū)人民法院網(wǎng)站、微信公眾號公示。
計算總成績
(五)政審與體檢
政審人選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、與崗位招聘人數(shù)1:1的比例確定。如綜合成績相同,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人選,政審合格者進入體檢。
政審與體檢的具體工作由南京市鼓樓區(qū)人民法院組織實施,體檢在二甲及以上醫(yī)院進行。
(六)公示與聘用
根據(jù)政審、體檢情況,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,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鼓樓區(qū)人民法院網(wǎng)站、微信公眾號公示3個工作日。
擬聘用人員應在南京市鼓樓區(qū)人民法院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(xù),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(xù)的,取消其聘用資格。因政審或體檢不符合要求、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,由南京市鼓樓區(qū)人民法院在該崗位的面試人員中,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。
公示期滿后,按照相關規(guī)定辦理錄用手續(xù),與南京鼓樓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正式勞務派遣勞動合同。南京市鼓樓區(qū)人民法院負責日常管理及績效考核。
五、招聘工作監(jiān)督
監(jiān)督舉報電話:025-83723021
附件一:2024年南京市鼓樓區(qū)人民法院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.xlsx
四川公務員
南京市鼓樓區(qū)人民法院
2024年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