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市浦口區(qū)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,法院審判辦公樓現(xiàn)坐落于南京市浦口區(qū)七里河大街132號?,F(xiàn)因工作需要,南京市浦口區(qū)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7名編制外工作人員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條件
(一)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: 1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,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; 2、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個人品行和職業(yè)操守,責任心和團隊合作意識強,愛崗敬業(yè),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記錄; 3、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; 4、在國(境)外取得學歷學位并經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人員,按社會人員報考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應聘: 1、現(xiàn)役軍人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(yè)生; 2、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; 3、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、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。
(三)招聘崗位、人數(shù)及任職要求 招聘崗位一:法官助理 招聘人數(shù):7人 崗位職責: 在法官的指導下履行審查訴訟材料、組織庭前證據交換、接待案件訴訟參與人、準備與案件審理相關的參考材料、協(xié)助法官進行調解、草擬法律文書、記錄等。 任職要求: 1、本科及以上學歷,法律類專業(yè); 2、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(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 3、具有2年及以上法律相關工作經歷者,專業(yè)可放寬至不限; 4、身體健康,無精神類疾病,五官端正,吃苦耐勞。
招聘程序和方法
二、招聘程序 (南京市浦口區(qū)人民法院有權根據疫情變化調整招聘形式,并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本次招聘享有最終解釋權)
(一)簡章公示 招聘簡章在南京市浦口區(qū)人民法院官網(http://www.njpkfy.gov.cn)、領航招聘網(www.leadzp.com)、“領航招聘”微信公眾號(微信號:leadzp)上同時發(fā)布。
(二)報名及資格審查 1、報名 (1)報名方式:此次招聘僅接受報名系統(tǒng)在線報名。應聘者須登入領航招聘網(www.leadzp.com)點擊“公開招聘報名系統(tǒng)入口”圖標進行報名。 (公開招聘報名系統(tǒng)網址:http://47.92.104.188,建議使用谷歌瀏覽器登錄。) (2)報名時間:本次招聘報名和材料上傳時間為2021年7月22日12:00至2021年8月9日12∶00,節(jié)假日正常報名,逾期不再受理。 (3)報名必須上傳的材料: ①畢業(yè)證書電子照片上傳至“畢業(yè)證”欄內; ②學信網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電子照片(含二維碼)上傳至“學信網學歷證明”欄內; ③符合放寬條件的考生須提交2年及以上法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并上傳至“材料一”欄內(工作經歷證明指經單位蓋章的“工作證明”或“勞動合同”或“單位社保繳納記錄證明”,三者選其一即可); ④暫未取得畢業(yè)證的2021年應屆畢業(yè)生,填寫《考生基本信息表》時,“畢業(yè)時間”欄中須寫明畢業(yè)證書取得的時間,并將《2021屆畢業(yè)生雙向選擇就業(yè)推薦表》電子照片上傳至“畢業(yè)證”欄,經院校蓋章的成績單電子照片上傳至“學位證”欄內,學信網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》電子照片(含二維碼)上傳至“學信網學歷證明”欄。 2、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: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8月9日17∶00。 3、信息查詢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。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,請及時撥打簡章中的“招聘咨詢電話”陳述。在報名時間結束前,資格初審未通過者,可重新報名。應聘者的信息填寫錯漏、資料上傳不全、不符合報考條件及任職要求者均視為資格初審不合格,請應聘者實時自查。 4、核減(取消)計劃 線上初審合格的應聘人數(shù)與招聘計劃人數(shù)的比例不得低于3︰1,若初審合格人數(shù)未達到以上比例的,視情況調整招聘周期,調整招聘周期后仍未達到以上比例的,核減相應崗位的招聘計劃。 5、防疫信息核查 根據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,考試前將對線上初審合格的考生進行防疫信息核查,具體要求以通知為準,請保持聯(lián)系方式暢通。防疫信息核查不通過或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考生,取消考試資格。 6、準考證打印 另行通知??忌拥酵ㄖ?,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登錄公開招聘報名系統(tǒng)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,逾期者責任自負(請統(tǒng)一采用白色a4打印紙打印準考證)。打印中如有問題,撥打“招聘考務技術咨詢”聯(lián)系。 7、應聘人員有關要求 (1)如實填報個人信息,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、有效,嚴禁弄虛作假、嚴禁違紀違規(guī)。 (2)照片上傳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(jpg格式,大小在200kb以下)。 (3)資格初審通過后,一般不得更改報名信息。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,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。
其他事項
三、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
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,根據筆試占40%,面試占60%,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。 1、筆試 筆試由江蘇領航人才開發(fā)有限公司組織,不指定考試教材。 (1)筆試內容 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、行政職業(yè)能力、綜合素質及崗位相關基礎專業(yè)知識。 (2)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、地點詳見準考證。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(guī)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。未按準考證指定考試時間、地點參加考試的,視為自動放棄。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(guī)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。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,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“蘇康碼”(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),考試當天“蘇康碼”為綠碼且經現(xiàn)場測量體溫低于37.3℃,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,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。 (3)筆試閱卷結束后,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于領航招聘網(www.leadzp.com)進行公示。 (4)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、輔導用書,沒有復習大綱、復習資料,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補習班。社會上任何聲稱針對本次考試的培訓活動、培訓資料與本次招聘的組織單位和招聘單位無關。 2、面試 面試人選在筆試人員中,從高分到低分,按招聘計劃人數(shù)1︰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。 (1)資格復審 面試前,招聘單位將對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復審。請在成績公布后,保持聯(lián)系方式暢通,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,無法聯(lián)系者視為自動放棄。 資格復審時,應聘人員須根據要求攜帶: ①《考生基本信息表》(于報名系統(tǒng)網站下載打印,手寫簽名);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; ③畢業(yè)證書原件及復印件; ④學信網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(含二維碼)打印件; ⑤符合放寬條件的考生須提交2年及以上法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; ⑥暫未取得畢業(yè)證的2021年應屆畢業(yè)生,須攜帶《2021屆畢業(yè)生雙向選擇就業(yè)推薦表》原件及復印件,經院校蓋章的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,學信網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》(含二維碼)打印件。 ⑦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一張(2寸)。 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。資格審查須由本人參加,材料缺一不可,合格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,不合格人員的應聘材料由招聘機構收納存檔。 (2)面試由江蘇領航人才開發(fā)有限公司,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(guī)定,負責組織實施。 面試采取半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,通過對應聘者過去的行為進行全方位的了解,從而預測應聘者能否適合新的崗位。面試為百分制,合格分數(shù)線為60分,低于合格線者無錄用資格。
(四)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,在面試合格人員中,根據總成績按崗位招聘數(shù)1: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。如總成績相同,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,如筆試成績仍相同,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。
(五)聘用 對通過體檢無異常者,決定正式錄用,若被錄用人員沒有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到崗或放棄,則按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替補人員,替補人員需通過體檢和政治審查后方可錄用。 被聘用人員與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,并按照《勞動合同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繳納五險一金,繳費標準按照政策規(guī)定,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。薪酬待遇參照南京市浦口區(qū)人民法院薪酬管理制度。
四、工作紀律
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浦口區(qū)人民法院的監(jiān)督下進行,嚴禁弄虛作假,徇私舞弊,本簡章由南京市浦口區(qū)人民法院及其委托的江蘇領航人才開發(fā)有限公司共同負責解釋。
五、咨詢
(一)招聘咨詢電話 聯(lián)系方式:025-84687315(工作日9∶00-17∶00)。
(二)招聘考務技術咨詢 聯(lián)系方式:025-84687316(工作日9∶00-17∶00)。 南京市浦口區(qū)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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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2021年宿遷市沭陽高級中學招聘教師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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